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

政府建議高風險美容須醫生負責

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,接納其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,建議規定入侵性注射等程序,必須由註冊西醫負責。

督導委員會認為,高風險美容程序應受規管,而且某些程序只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進行,例如涉及注射A型肉毒桿菌毒素、皮下填充劑、美白劑和高濃度血小板血清、減肥針注射和中胚層療法,以及使用氣壓槍以無針方式注射美容物質等程序,只應由註冊醫生進行,而漂牙則只應由註冊牙醫進行。

至於醫療和美容業界最大爭議的激光、彩光療程就建議訂立新的規條,並再成立一個專家小組,評估所用儀器的風險程度及規管。

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,有關的規管措施不涉及修改法例,但對醫生及美容業界都有約束力。衛生署向業界提供指引須知。

黃綺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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